负责实施全区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,建立动态调整机制,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 则并组织实施。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、异地就 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。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。组织开展药品、医用耗材、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。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,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监管、数据化决策。组织起草医疗保障领域的执行标准,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,承担行政应诉和法律法规咨询、宣传等工作。
负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,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,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。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,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,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。组织医疗救助,负责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。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。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。